台湾经济部说,正研议扩大先进半导体出口管制范围。此前,民进党立委提案修法,要求特定晶片、半导体关键材料、零组件及制造设备,未经许可不得出口至中国大陆,违规者最高可判监禁10年。
综合台湾《联合报》《经济日报》报道,台湾立法院经济委员会星期一(11月2日)将召开《贸易法》修正草案公听会,讨论扩大对大陆半导体出口管制的提案。
根据提案,立委主张增订《贸易法》第13条之二,将特定集成电路、半导体晶圆关键材料、零组件及制造设备纳入管制范围,未经主管机关许可,不得出口至大陆。
提案也规定,违规者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,并可处500万至1000万元(新台币,约20万至40万新元)罚款。即使通过第三地转运、转售等方式,最终将受管制产品输往大陆,也将面临相同刑罚。
台湾经济部国际贸易署对此回应,现行《贸易法》已授权主管机关公告出口管制清单及地区,经济部正依据相关法律,研议扩大先进半导体管制范围,并尊重立法院修法。
台湾经济部长龚明鑫今年7月曾表示,随着地缘政治环境变化,有必要全面检讨现行半导体制造设备对陆出口限制,但扩大管制涉及产业权益,仍须跨部门评估。
刘孟俊认为,这项修法旨在回应美国对中国大陆科技出口管制的关切,也是台湾与盟友合作的整体战略之一。但由于半导体产业布局全球化,对大陆晶片出口管制措施也只能说是“尽量”,执行面上仍会力有未逮。
他研判,未来新增管制项目可能主要针对高端晶片,并限制特定用途,而非全面禁止晶片出口大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