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布城综合讯)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终止争取居家服刑的法律战,正式撤回相关上诉,且不保留重新上诉的权利。这一突发进展引发马国舆论高度关注,外界纷纷揣测纳吉此举是否与申请新一轮特赦有关。

《马来邮报》引述法庭文件报道,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已于4月3日致函上诉庭,通知撤回关于居家服刑的上诉。这份撤回通知只有一句话:“上诉人(纳吉)希望终止并撤回针对答辩人的这一上诉,且不会再次提出上诉,同时不涉及任何关于诉讼费用的裁定。”

上诉庭副主簿4月14日正式记录这项通知符合程序,案件随之撤销。

纳吉并未在通知中说明撤回上诉的原因。

沙菲宜星期一(4月27日)在布城司法宫面对媒体追问时显得相当审慎。据《星洲日报》报道,沙菲宜被问及撤回上诉是否与新的特赦申请有关时,回应称:“我无法评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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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记者进一步追问是否因不知情而无法回应,沙菲宜说:“不是不能评论,而是有些事情我并不完全清楚,我没有全面掌握相关内容,所以无法置评。”

《自由今日大马》早前引述消息报道,纳吉已在斋戒月期间向联邦特赦局提出新的特赦申请,并已将副本呈交国家王宫。

纳吉因一个马来西亚公司(1MDB)子公司SRC国际公司贪腐案罪名成立,2022年8月被法院判处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(约6800万新元)。

2024年2月,时任国家元首在特赦局会议上决定将纳吉刑期减至六年,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。

同年4月,纳吉入禀吉隆坡高庭,声称元首除了签署特赦令,还签署一份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。

吉隆坡高庭去年12月裁定,元首签发的附加谕令并未按宪法规定在特赦局会议讨论及决定,所以无效。高庭据此驳回纳吉的居家服刑申请。纳吉向上诉庭提出上诉。

根据2024年的减刑安排,纳吉将于2028年8月刑满出狱。不过,他还须就另一起贪腐案坐牢。吉隆坡高庭去年12月裁定纳吉涉及的一马公司案罪名成立,判他监禁15年和罚款近114亿令吉。刑期在现有刑期结束后算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