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将与各相关方共同加大力度协助网络伤害受害人,包括缩短平台的回应时间、简化网络伤害通知的填报流程,以及改善向海外送达法庭文件的服务。

《互联网安全(援助与问责)法令》从6月29日起生效,同日设立互联网安全委员会,至今近三个月。律政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星期三(9月23日)出席法令利益相关者感谢茶会时,说明当局如何进一步完善救济机制,以及从案件汲取教训并加以预防。

根据现有法令,受害人若要对平台或管理员启动民事诉讼程序,须先向他们发出网络伤害通知(Online Harm Notice),对方接获后须在合理时间内回应。涉及私密和虐童影像的案件,一般须在24小时内回应;若影像涉及生殖器官、肛门或女性胸部,则须在六小时内回应;其他网络伤害则是48小时。

唐振辉说,处理网络伤害案件的速度至关重要,但法令推行之初,平台也需时间来理解新框架和调整流程。

“这些时限只是起点。随着平台对框架越来越熟悉,我们将(与平台)努力缩短回应时间。这是因为有害内容在网上传播时,哪怕多出一小时都可能产生影响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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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,唐振辉并没有说明目标时限详情。

唐振辉也促请大型平台提供清晰且专门的渠道,如指定电邮地址,让受害人更便捷地提呈网络伤害通知。受害人目前可在律政部网站填写通知,再自行发给平台或管理员。

对于起诉海外加害者所面临的挑战,唐振辉指出,政府正探讨扩大司法管辖区外的电子文书送达范围,确保合法索赔不因技术障碍而受阻。

互联网安全委员会两月接获逾500起举报 九成结案

互联网安全委员会成立首两个月来,共接获500多起举报,经受理的举报逾九成结案,其中恶意公开隐私和网络骚扰占了八成。

唐振辉说,政府不会以举报的数量多寡来评估成效;长期目标是减少受害者对互联网安全委员会的依赖,并设法降低举报数量。“我们希望大家明白,屏幕背后的所作所为都可能有后果,匿名不意味着可以逍遥法外。”

他在茶会场边告诉媒体,互联网安全委员会既能保护受害人,也能提供救济途径,但更重要的是从源头就防堵网络伤害。政府将与各平台加强合作,让受害人获得及时、精准且有效的帮助。

《互联网安全(援助与问责)法令》生效近三个月,来自社区与社会服务合作伙伴、平台、学者、政府机构等多名利益相关者,受邀出席感谢茶会,包括新加坡管理大学杨邦孝法学院教授叶曼(左起)、新加坡法律义务办事处总代表律师萨达娜(Sadhana Rai)、新加坡儿童会总裁汪文敏,以及新加坡援人机构总裁萧明明。(谢智扬摄)
《互联网安全(援助与问责)法令》生效近三个月,来自社区与社会服务合作伙伴、平台、学者、政府机构等多名利益相关者,受邀出席感谢茶会,包括新加坡管理大学杨邦孝法学院教授叶曼(左起)、新加坡法律义务办事处总代表律师萨达娜(Sadhana Rai)、新加坡儿童会总裁汪文敏,以及新加坡援人机构总裁萧明明。(谢智扬摄)

新加坡儿童会总裁汪文敏接受《联合早报》采访时说,青少年使用手机上网的时间比成年人来得长,有害内容会在他们的社交圈快速传播,下架相关内容绝对是越快越好;家长和教员在青少年创伤修复过程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,支持和引导他们。

“我们想对父母说的是,你对孩子的第一反应至关重要。如果孩子觉得你无论如何都会把责任归咎于他,这实际上会导致孩子日后不愿意向你求助。”

新加坡管理大学杨邦孝法学院教授叶曼指出,政府探讨扩大海外电子文书送达范围,实际上有利于受害人和答辩方:受害者往往难以找到身处国外的答辩方,而答辩方也应收到通知,处理或回应相关索赔。

新加坡法律义务办事处总代表律师萨达娜说,法令和互联网安全委员会推行后,为受害人提供明确直达的求助管道,让他们不必再自行摸索四处叩门;加害者也不能匿名藏在屏幕之后。“匿名让人胆大妄为,修法后,我希望能撕下这个盾牌,让我们能更有效地执行法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