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法提供点对点载客服务的“霸王车”司机,可面对的最高罚款额将从3000元提高至一万元,乘客未来也可能受罚。
交通部兼文化、社区及青年部政务部长马炎庆,星期三(10月7日)在国会为《陆路交通与相关事项(第二)法案》提呈二读作详细解释时说,非法点对点载客服务不仅危及乘客安全,也影响合法持牌司机的生计。
根据法案,为非法点对点载客服务进行宣传,包括在线上通讯平台转发这类广告的行为,都属违法。不过,只有明知或怀疑服务不合法却执意转发相关信息,才算违法;陆路交通管理局会根据具体案情酌情处理。
陆交局将有权指示广告商撤下相关服务的宣传,并要求平台提供有关宣传者的信息。不遵从指令,也将构成违例行为。
马炎庆指出,陆交局从去年7月起加强相关执法,迄今扣留了约240辆违规车辆。根据现行规定,当局只有一个月时间完成调查并提出起诉,但这些工作一般需要三四个月完成。
为给陆交局充分时间完成调查,法案把这个期限延长至三个月。
马炎庆在针对议员的提问时也说,当局在加强管制非法点对点载客服务的同时,须维持安全合规的服务来满足乘客交通需求。他以跨境德士计划为例说,自新加坡和马来西亚5月增加司机配额后,日均跨境德士车程增加了约20%。
他指出,我国已充分使用所有配额,马国则注册了超过一半的配额;两国也正就进一步扩大跨境德士网络进行协商。
推动自驾车和电动车充电桩部署
马炎庆说,在公路交通法令下,有关自驾车的现行沙盒计划,至今成效良好,将延长至2028年底。政府也正在制定一套自驾车监管条例,并计划在一年后提出相关法案。
此外,政府也准备在活跃通勤法令下推出一项新的沙盒计划,以优化监管流程,并逐步在公共走道增加部署自主机器人。这项为期五年的计划暂定明年初推行,允许自主机器人在指定区域试行送货和扫地等工作。
当局也在更新电动车充电的相关监管条例,力求在管制与保障安全之间取得平衡。
根据现行规定,在有地私宅安装的电动车充电桩每两年须接受当局检查。考虑到这些充电桩只服务一户人家,使用率和对公众造成的安全风险都较低,当局将取消这项检查要求,以减少屋主须承担的经常性合规成本。
马炎庆强调,充电桩持有人仍有责任保养充电桩,一旦出现安全隐忧,陆交局还是有权要求检查。
法案将简化陆交局对非法充电行为展开执法的程序,包括使用未经注册的充电桩或在禁区充电。例如,只要车主将充电枪插入电动车,即可当作使用充电桩。
议员建议新设渠道 方便民众举报非法点对点载客广告
参与辩论的25名议员全数支持法案。全国职工总会助理秘书长兼全国交通工友联合会执行秘书杨涴淩,乐见自动驾驶技术填补劳动力空缺、完成重复性或难度较高的事项、提升工作效率,让员工负责更高值工作。
不过,身为全国私人出租车司机协会、全国配送人员协会和全国德士师傅协会顾问,杨涴淩也担心自驾车可能加剧德士和私召车市场的竞争,或对劳动市场造成反效果。
杨涴淩建议,在规划自驾车的未来部署时,应考虑司机作为一种“缓冲职业”(employment buffer)或后路的价值,并通过各相关协会听取工友的意见。
西海岸—裕廊西集选区议员洪维能则就非法点对点载客服务监管提问:“互联网没有边界,政府会如何管制源自邻国,但针对新加坡人的非法广告?”他也建议交通部设立新渠道,方便公众在收到这类非法宣传时,可直接举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