淡滨尼12道致命车祸的30岁肇事男驾驶者落网,被控肇事逃逸、无照驾驶、挂假车牌等九项罪名。被撞后伤重不治的电单车骑士和后座女乘客是夫妻,妻子怀有身孕。

肇事男驾驶者祖菲卡(Muhammad Zulfiqar Abdul Aziz)星期六(10月31日)被控。警方是在星期五(30日),意外发生隔天,于西海岸路一带逮捕祖菲卡。和他一起在车祸后弃车潜逃的29岁女乘客一同被捕。

祖菲卡驾驶的汽车星期四(29日)晚上约10时35分,冲过淡滨尼12道的中央分界堤,并撞上反方向车道的另一辆汽车和一辆电单车。据了解,祖菲卡和女乘客一度受困侧翻的汽车中,获民众协助才脱困,怎料两人却在警方赶抵前弃车逃走。

被撞的25岁汽车女驾驶者送院时意识清醒;同为24岁的电单车男骑士与后座女乘客送院时则已昏迷,过后伤重不治。

据《海峡时报》报道,两名死者是夫妻,已于星期五一同安葬在蔡厝港回教墓地。受访亲属透露,两名死者遗下一名6岁儿子,而女死者事发时已怀有身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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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控挂假车牌 违规驾驶注销车

祖菲卡共面对九项控状,包括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、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、驾照被吊销的情况下驾驶、肇事逃逸、肇事后未施以援手、驾驶未投保机动车、驾驶已注销车辆、无照驾驶,以及展示假车牌。

据《海峡时报》报道,被告星期六早上通过视讯出庭面控时,身穿白色马球衫,头发有金色挑染,蓄着胡子,左臂满是文身。通译员以马来语向他宣读控状时,他一直低着头。

控方要求不准保释 被告反问为何认定有潜逃风险

控方指被告有潜逃风险,要求法官拒绝他的保释申请,但被告却称自己是首次出庭,没有逃跑,还反问控方为什么说他有潜逃风险。控方回应指被告确实在事发后逃离现场。

法官最终批准控方申请,下令被告不得保释,案展11月27日再度过堂。

由于两名死者遗下一名6岁孩子,法庭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信息。

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一旦成立,可被判处监禁最长八年。驾照吊销后继续驾驶的罪名一旦成立,可被判处罚款最高1万元,或监禁最长三年,或两者兼施;重犯者可被判罚款最高2万元,或监禁最长六年,或两者兼施。

周凯年:“难以想象的丧亲之痛”

外交部兼内政部政务部长周凯年星期五在脸书发文,指这起意外“令人心碎”,尤其是两名死者遗下的儿子,更必须在失去双亲的情况下成长,经历“难以想象的丧亲之痛”。

他除了向死者家属致以最深切的慰问,也重申车祸发生后未按法律规定停车、报警或提供援助下擅自离开现场,都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。